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不交五险的工作,可以继续
金华市金东区律师
2025-04-03
案: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不交五险,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。分析说明:根据《失业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,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不交五险是违法行为,但不影响已领失业金需停领的事实。提醒:若继续领取失业金而未报告就业情况,可能构成欺诈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当收到社保部门的停领通知或相关询问时,表明问题已比较严重,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处理此类问题的常见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主动向社保部门报告就业情况并停止领取失业金;二是要求新单位依法缴纳五险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,应考虑个人实际情况。若新单位确实无法缴纳社保,或存在其他特殊原因,可选择第一种方式。若希望维护自身权益,确保社保缴纳,可选择第二种方式,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如下:1.若选择主动向社保部门报告就业情况并停止领取失业金,需携带就业证明(如劳动合同、工作证等)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金停领手续,确保失业金停领时间与实际就业时间一致。2.若选择要求新单位依法缴纳五险,首先应与新单位沟通,了解社保缴纳政策。若新单位拒绝缴纳,可提出书面申请,要求公司补缴或按时缴纳。若公司仍拒绝,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在此过程中,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沟通记录、劳动合同等,以便维权。无论选择哪种方式,都应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,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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